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有标准

2023-12-16 06:13:40 产品中心 1

  据悉,通知规定征收对象为经批准需占用、改变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单位和个人,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建设项目绿地率达不到规定的相关标准的建设单位。

  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划实施绿化,原则上不可以占用、借用城市绿地,确因客观原因,需占用、借用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必须经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确因客观原因,并经市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绿化易地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可向建筑设计企业收取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经市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占用或改变现有绿地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可向占用或改变现有绿地的单位收取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土地等级分别确定;经市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同意临时借用绿地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可向临时借用绿地的单位收取城市临时借用绿地绿化补偿费;经市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批准,砍伐城市中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树木所有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按赔偿价的30%向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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