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头条:印花税两种征税的方法有何区别?核定征收能否享受减半优惠?

2023-10-28 09:57:56 欧宝娱乐app官网下载 1

  原标题:会计头条:印花税两种征税的方法有何区别?核定征收能否享受减半优惠?

  打个比方:甲公司销售商品1500万元,其中和客户签订了购销合同金额1000万元,另有500万元没有签订合同;采购原材料800万元,其中600万元签订了购销合同,200万元没有签订合同。那么,据实征税的方法下,甲公司“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即为1600万元(1000万+600万元),应纳“购销合同”印花税4800元(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而未签订合同的销售额500万元、采购额200万元,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逐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第150号)第四条相关规定……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营收,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比如甲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按照“销售额”120%作为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注:此处“销售额”只是一个取数标准,并非只代表销售;销售额120%乃是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既包括销售,也包括购进,因而不再另行单独计算采购)。那么,如上例子,甲公司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即为1800万元(1500万×120%),应纳购销合同印花税5400元。

  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真实的情况,以及宏观调控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那么,我们的角度来看另外一个问题:企业采用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能享受“财税〔2019〕13号”的印花税优惠政策吗?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节选、整理):(答复时间:2020-04-21)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5号)规定减按50%征收印花税的优惠。(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也就是说,核定征收印花税本身并不影响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比如甲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对于印花税按照50%幅度减征。若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据实征税的方法下,应纳购销合同印花税2400元;而核定征税的方法下,应纳购销合同印花税2700元。

  另外,“财税〔2019〕13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补充:核定征收也不影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计征方式或核定征税的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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