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凤翔路(五号桥-堰裕路)地上美化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2024-02-20 07:03:52 新闻中心 1

 

  原公告的收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凤翔路(五号桥―堰裕路)地上美化保护项目

  无锡市惠山区凤翔路(五号桥-堰裕路),周边地上美化保护合计9.9156万平方(其间包括3.1644万平方的地上草坪美化需求侧重保护、5400平方的草花需求四季替换以及495平方的立体美化)详见收购文件第三部分“收购需求”;

  无锡市惠山区凤翔路(五号桥-堰裕路)周边地上美化保护合计9.9156万平方(其间包括3.1644万平方的地上草坪美化需求侧重保护、5400平方的草花需求四季替换),新增495平方立体美化保护(含替换苗木、滴灌等配套设备保护)。详见收购文件第三部分“收购需求”;

  无锡市惠山区凤翔路(五号桥-堰裕路)周边地上美化保护合计9.9156万平方(其间包括3.1644万平方的地上草坪美化需求侧重保护、5400平方的草花需求四季替换以及495平方的立体美化)。

  无锡市惠山区凤翔路(五号桥-堰裕路)周边地上美化保护合计9.9156万平方(其间包括3.1644万平方的地上草坪美化需求侧重保护、5400平方的草花需求四季替换),新增495平方立体美化保护(含替换苗木、滴灌等配套设备保护)。

  1、各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觉得本身的权益受损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受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如收购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正的部分,其详细实践的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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